便民设施及相关规定
为加强景区便民服务设施管理,提高便民服务设施的使用率,使其能够最大化服务于广大游客,达到方便游客游览参观的目的,结合景区实际情况,经研究制定本办法。
服务宗旨:以人为本、游客至上、服务第一。
便民项目:景区介绍、旅游咨询、导游服务、便民服务、通讯、休息、投诉处理、安全提示等项目
一、便民服务设施管理和借用规定
1、便民服务设施按种类进行编号,并在设施的显著位置标注景区内专用字样。
2、游客借用免费类便民服务设施时需凭有效证件并交纳相应押金,交纳押金后工作人员需给游客开据收据并填写借用登记表,游客归还时凭收据及相关登记信息即可退还押金。
3、出借轮椅、婴儿车,游客只限于在景区内使用,每次借用时间最长不超过当日工作时间,逾期不送还物品,押金不予退还,游客不得转借所借用的服务设施。
4、借用前,请游客检查确认便民服务设施是否完好;使用时,游客须妥善保管及使用借用的便民服务设施,如因游客使用或操作不当造成自身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,责任由借用人负责;退还时,如发现便民服务设施有破损,按照损坏程度进行赔偿,如发现有污物,须赔偿清洗费,如丢失,则按原价赔偿。
二、免费类便民服务设施押金收取费用标准:
1.轮椅500元/辆 2.婴儿推车300元/辆
3.拐杖50元/个 4.雨伞50元/把
购买景区门票进入景区可免费使用游泳圈、太阳伞和沙滩椅
寄存柜使用须知
1.游客根据寄存提示自行设置密码并牢记(不要设置太过简单的密码,例如:111111),离开时请确认柜门是否锁好。
2.请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(现金、证件、通讯工具等),切勿放入柜中寄存。
3.请勿将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性物品放入柜中。
4.若忘记所设密码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,须说明所寄物品详细情况,核对无误方可取走。
5.所存物品,需当天取走,如逾期者(工作人员每日会在结束营业前对寄存柜进行检查清理)可在3天内前往游客中心出示相关证明,并说明所寄物品详细情况,核对无误方可取走,如若超过3天(含3天),将做无主物品处理,交于有关部门处理。
6.存放时间:
旺季(4月28日-10月27日) 8:30—17:30
淡季(10月28日-次年4月27日) 8:30—16:30